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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减企业负担 增市场活力
信息来源:预算科  更新时间:17-09-11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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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数据,营改增在2016年前11月整体减税规模已达4699亿元,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改革预期目标实现。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为2016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开始于2012年1月1日,当时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能够避免企业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全面推进营改增有何意义?简而言之,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随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顶层设计、实施准备到正式实施,从中央部委、地方财税部门到各个行业,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在全国迅速、有力推进。

  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周密的顶层设计。为实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政策设计时妥善安排,对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4大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过渡性优惠措施等。

  财税部门实时跟踪,针对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分析,完善试点办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先后下发9个政策性文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27个有关征管操作的公告。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1000多万户企业,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征管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措施方面,根据各阶段不同特点,税务总局先后出台80项纳税服务措施;加强培训辅导方面,培训纳税人2130余万户次;增配办税力量方面,增加办税窗口17386个,增加一线办税人员2万多人、自助办税终端2万台……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2016年5至11月份,新增试点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4大行业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并实现所有行业税负都下降。2016年1至11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全年减税5000亿元的目标将能实现。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实现了多重改革效应——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税基,其链条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全面推开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大多数行业都能受益于增加抵扣从而减少重复征税。5000亿元的减税规模表明,这可有效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有效供给。

  增值税机制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协作,拉长产业链,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企业主业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广阔的空间。2016年5至11月份,仅新增试点的4大行业新办企业户数就累计增加58万户,每个月平均有8万多户。

  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积极性,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带动了就业创业,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的中性作用,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税制环境。在增值税抵扣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实现充分抵扣和充分利用税制安排的有利条件,会更加注重经营管理规范,积聚发展的内生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实现的减税效果实实在在,改革效应好于预期。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营改增试点将继续推进和深化,进一步政策完善和服务优化,更好释放改革红利。

  (信息来源:2017年1月12日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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