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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部门决算审核要点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2-12-1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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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部门决算审核要点

 

一、审核要求

对于审核发现的问题,凡201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编审问答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规定口径处理;无明确规定的,商上级财政部门。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一)更正错误

1.误报、漏报决算数据的,应调整决算数据。

2.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决算编报问题,应按有关制度要求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并相应调整账表。

(二)据实说明

如是单位特殊情况但经核实为合理的,应要求按规定格式具体说明原因,并附有关政策文件依据。

二、审核内容

(一)数据规范性审核

1.审核节点汇总、枚举字典,应无报错。

2. 电子介质数据树形结构清晰规范,地市、区县汇总节点正确。要求在“树形结构优先”的前提下,按预算代码(升序)对电子数据进行排序。

3. 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以及单户报送情况:

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如业务处室等)一般不作为决算独立报送单位,不应编报单户表;未填机构数的单户表应予核实。

单户报送率=单户表数/独立核算机构数×100%

4. 财政部门如使用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具体编报内容进行说明。

5.财政部门如使用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具体编报内容进行说明。

(二) 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审核

1. 审核公式提示及原因说明。

1)无基本平衡公式错误,如有提示,必须更正。

2)逻辑性审核公式一般应无报错。如因决算填报错误导致报错提示,必须更正;因单位特殊情况及行业会计制度等原因引起的公式报错提示,需逐条审核,重点查阅填报说明。

3)核实性审核公式报错,应查阅填报说明,审核数据合理合规性。如核实为决算填报错误,应要求更正。

2.审核模板。

查阅填报说明,如是合理事项或特殊事项的可保留;如是决算填报错误,应要求更正。

3. 封面:

1)单位名称、负责人、电话号码、地址、邮编等规范填写,无漏项或特殊字符。邮编、区号等与所在地区应相符。

2)组织机构代码:如是临时代码,应符合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审核模板)

3)财政预算代码:应符合3位一级,逐级编报的要求。

4)单位预算级次:结合树形结构级次审核,单位预算级次一般为树形结构级次+1

5)单位基本性质与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检查二者是否匹配以及填报“其他”是否符合编制说明(审核模板)

6)预算管理级次:不应为“中央级”。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照编审问答,重点审核同类单位填报本指标的统一性。

8)补充资料表:填报“有”或“无”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情况,避免误填。

9)新报因素:核实除连续上报、新增单位以外的情况,一般不应为“其他”(审核模板)

8)上年代码:10位代码=上年组织机构代码9位+上年报表类型代码1(审核模板)

4.财决02表。

1)“结余分配—其他”不应过大,超过结余分配合计5%需核实其中主要填报的内容(审核模板)

注:行政事业单位如有交回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中小学校和高校提取的专用基金、科研单位提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地基勘发展基金可在此反映,核实并查阅填报说明后可通过(后二者应同时查看财决附02表“其他基金”本年增加数)。

2)结余分配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与“转入事业基金”比例一般为46(审核模板)。不符合此比例的应核实单位提取两项基金的制度依据。

3)事业单位如发生经营亏损,则应在“年末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栏以负数反映,不应动用事业基金弥补。检查单位在无经营收支的情况下是否将事业收支负结余填报为经营亏损,如是,应要求更正。

4)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如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负数的,负数不应扩大;如有扩大,应要求更正。

5)同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因同时反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内容,出现既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又有“结余分配”的情况,核实后可通过。

5.财决03表。

1)其他收入:核实收入的具体构成,查阅填报说明;核实“本级横向财政拨款”、“非本级财政拨款”是否误填。

2)部门汇总表中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一般应为零。(为避免重复计算收支,应要求部门汇总报表时该两栏与财决04表中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进行对冲。)

注:当部门决算汇总单位范围不完全时,附属单位缴款可保留有数;或部门内部上、下级资金往来使用科目不一致时,上级补助收入可保留有数,需附说明。

6.财决04表。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是否匹配,如“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基本支出科目应填列在“基本支出”栏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支出科目应填列在“项目支出”栏。

部门汇总表中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一般应为零。(要求同财决03表)

6.财决0505-105-20808-108-21010-110-2表: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是否匹配,如“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基本支出科目应填列在“基本支出”栏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支出科目应填列在“项目支出”栏。

2)各类下“其他”栏不宜过大,比重超过30%的项目应查阅填报说明是否合理(审核模板)

3)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明细栏目是否匹配,如“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构运行”等基本支出科目开支资本性支出的合理性。

4)被装购置费、退职(役)费、救济费、生产补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赠与、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其他支出等栏填列是否符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审核模板)。如是误填,应要求更正。

7.财决0606-106-2表:

抽查项目名称填报的规范性,项目名称不应为空且一般不同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8.财决07表。

1)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如为负数,应要求更正。

2)如有交回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在“结余分配”栏反映,并在填报说明中进行说明。

9.财决09表。

1)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如为负数,应要求更正。

2)审核表中项目名称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同7

10.财决11表。

1)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如为负数,应要求更正。

2)除教育收费和彩票机构发行费外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需分科目说明资金填报的政策依据。

11.财决12表。

1)如单位行政事业账与基本建设账分账核算,则财政应返还额度中不含基本建设资金指标;反之,则包含,出现公式提示应查阅填报说明进行核实。

2)如行政单位“负债-暂存款”、事业单位“资产-其他”、“负债-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填报有数且较大,应查阅填报说明,核实具体内容。

3)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如事业单位“资产-累计折旧”填报有数,应查阅填报说明核实其执行的会计制度及具体计提方式。

4)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应一致。如不一致,需核实具体原因,应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5)民间非营利组织可能存在因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导致收支表结余与本表净资产不一致,出现公式提示可核实后通过。

12.财决附01表。

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投资基金)结余不应为负数和,年初结余如为负数,则负数不应扩大。如有扩大,应要求更正。

2)审核一般基金增减变动与财决02表对应栏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审核模板)。核实投资基金增减数与一般基金增减数的是否对应。

3)资产清查形成的资产减值需直接冲减事业基金或审计等原因调减事业基金等科目,只能冲减至0,不能冲为负数。

13.财决附02表。

1)各项专用基金结余不应为负数,年初结余如为负数,则负数不应扩大。如有扩大,应要求更正。

2)审核职工福利基金“本年增加”数额与财决02表“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是否对应一致;如不一致,需核实具体原因。

14.财决附03表:

1)检查房屋和汽车单价的合理性(审核模板)

2)检查固定资产本年增加数与财政05表“其他资本性支出”对应关系的合理性(审核模板)

3)检查省部级领导用车填报数量的合理性(审核模板)

4)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或修缮造成固定资产变动有价值无数量,或者因折旧造成年末有数量无价值或单价过低的情况,可核实后通过。

15.财决附04表:

1)资产收益上缴情况与收益使用情况应匹配。

2)核实“资产收益征缴情况-单位留用”的情况,如填列有数应查阅填报说明及政策依据。

16.财决附05表: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机构人员的填列是否匹配,项目支出科目一般不列机构人员。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与“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填报应符合编制说明规定。政府性基金开支人数应填列在“经费自理人数”中。

3)对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应按照人员与经费支出相匹配的原则,如在部门决算收支报表中反映了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支出,则在基本数字表中需相应反映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离退休人员数。

17.财决附06表:

1)审核在职人数与编制数的对应关系(审核模板)

2)单位性质与人员类型是否匹配。如事业单位中一般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如填报有数,应核实具体情况并要求说明。

3)检查行政机构和人员是否存在不对应的情况;如不对应,应核实具体情况并要求说明。

18.财决附07表:

核实财决附05表学生人数与本表对应关系,除干部培训进修人员外,二表数据应一致。

19、财决附0808-1表。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情况应与财决附04表相关栏目衔接对应。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科目缴入本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情况与财决附04表“资产收益上缴情况”应衔接一致。

20.补充资料表: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范围填报补充资料表,避免误填。如房补01表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不需填报。社补01-03表由卫生部门、中医管理部门所属社会保障医疗机构填列,不包括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举办的社会保障医疗机构。

2)审核“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的其中项是否漏填。

(三)其他审核内容

1.纸质报表装订的完整性,应按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和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数据是否填报完整,纸质报表与电子介质数据是否一致。

2.填报说明应撰写完整、详细,符合规定格式,各项内容按照要求逐一编写。

3.分析报告应符合内容完整、分析深入、建议合理、图文并茂的撰写要求。

4. 财政代列资金决算报表。财政代列资金决算节点与部门决算节点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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