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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惠强副局长在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会议上...
信息来源:教科文  更新时间:15-10-20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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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财政职能 助推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尊敬的周市长、同志们:

  2014年以来,我市正式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上高县去年被省政府列为试点县市区,今年我市和南昌市一起全面推开该项工作,并将逐步制度化、常态化。在市政府大力推动下,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大力配合,积极开展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宜春市教育局、上高县教育局还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发言。近两年中心城区优质学校、薄弱学校联合办学,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全面推进我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工作会议,等下,周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全市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财政角度推进我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江西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宜春市教发[2014]66号精神的需要,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需要,是化解当前“择校热”、“大班额”,实现教育公平的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财政部门作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参与者,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保障。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功能,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一是统筹落实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统筹机制,在县级财政预算内统一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确保县域内教师待遇一致,确保参与交流的教师享受流入学校的同等待遇。二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学校不同的办学条件和区位情况,本着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安排资金发放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绩效工资向交流轮岗者倾斜,支持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评定、聘任、培训、待遇等方面优先。三是支持改善办学条件。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项目建设,为薄弱学校添置必须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尽快改善农村中小学特别是村小(教学点)工作生活条件。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市、区)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主体,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对各类教育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办法操作,严禁挤占、挪用。要及时拨付年初预算安排的各类教育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出台交通补贴、特殊津贴管理办法,确保参与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得到实惠,真正调动教师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

  同志们,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财政职能,落实资金保障,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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