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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直单位第八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7-12-14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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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365备用地址委托对宜春市市直单位第八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包括数码复合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相机镜头、投影仪、扫描仪、录音笔、速印机、液晶显示器、钢制综合家具类、木制办公用家具类、木制教学用家具类、空气调节器(中央空调设备和其他专用制冷、暖设备除外)、碎纸机、电视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打印复印租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C2017-109

2、招标项目名称:共二十包,投标人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包:打印机

第四包:复印机(包括数码复合机)

第五包:传真机

第六包:数码相机

第七包:数码摄像机

第八包:相机镜头

第九包:投影仪

第十包:扫描仪

第十一包:录音笔

第十二包:速印机

第十三包:液晶显示器

第十四包:钢制综合家具类

第十五包:木制办公用家具类

第十六包:木制教学用家具类

第十七包:空气调节器

第十八包:碎纸机

第十九包:电视机

第二十包:打印复印租赁服务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液晶显示器、空气调节器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型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为准。

家具类入围2017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品牌产品优先考虑。

为防止奢侈采购,第八期协议采购对部分拟招标产品进行价格(优惠后)上限规定,其中:台式电脑单价最高上限不超过6000元;便携式电脑单价不超过1万元;数码相机原则上单价不超过15000元;家具类此次招标只招标办公桌椅、会议室桌椅、文件柜、密集架、档案柜、沙发茶几、学校课桌椅、学生公寓床等常用办公家具,其中木制高档家具不纳入招标,办公椅单价不超过1000元,办公桌单价不超过5000元,沙发单套不超过6000元,文件柜不超过1200/门,其他类型家具单件不超过3000元;打印复印租赁服务中A4幅面黑白打印机(含复印)最高限价不超过2000/台·年,A3幅面黑白打印机(含复印)最高限价不超过7000/台·年,A4幅面彩色打印机(含复印)最高限价不超过4000/台·年,A3幅面彩色打印机(含复印)最高限价不超过10000/台·年。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第十四、十五、十六包的投标人必须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内具有经营场所,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将对入围家具协议经销商进行现场勘察并核实各经销商的经营场所;如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9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生产制造厂商因注册经营范围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等原因不直接投标的,可以委托本地协议供货商投标。被委托的协议供货商需要在投标时递交厂商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委托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且必须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第六、七、八包除外)。

10)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质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

③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扣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扣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1);

 注:生产厂商委托协议供货商投标的,仅需提供被委托协议供货商的以上资质文件和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投标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

特别提醒:以上资料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5、协议供货的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某种经常性采购的货物的品牌、价格、服务,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第一至第十九包本期为12个月:即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第二十包本期为36个月:即2018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单类产品年度累计金额3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货物时,除特殊原因,均应向协议供货商购买。

6、拟投标人必须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四楼408)。报名时间为: 20171215日至2018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365备用地址网(政府采购) http://www.cn4crs.com/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和各授权协议供货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上期已交纳的免交);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55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9、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万振  龙微娜   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08  

12、采购单位:365备用地址

联系人:周军  联系电话:0795-3569184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23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365备用地址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4

附件:宜春市第八期协议采购招标文件.doc
附件:宜春市市直单位第七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型号情况表.zip
附件:家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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