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全面反映各地财政监督工作情况,做好2017年度工作总结、报表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全面反映本县(市、区)2017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工作经验与做法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反映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建设、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内控制度建设推进等情况。
3、信息、调研、培训情况,以及受理举报情况。
4、分析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与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方面
(二)2018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和发展,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财政和财政监督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因地制宜地研究确定2018年度工作思路和重点。
二、关于2017年度工作报表
(一)报表中,同一项目数据不得在不同栏目重复填写;各栏数据均用算术绝对值表示,同一栏目数据不得正负相抵;务必确保各项数据间正确的勾稽关系。
(二)表中不需要填列的部分,以“×”表示,实际检查中如有交叉情况,应以检查查出问题类型为标准填列相应项目,如在财政支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应填入表一第2至5行中。
(三)报表中灰色区域的数据由公式自动生成,不得另行填列。
(四)各县(市、区)财政监督机构在向市局报送报表时要将填列单位、负责人签章、填表人、填表时间、联席电话等填写完整。
(五)电子版报表为EXCEL文件。各县(市、区)财政监督机构负责汇总本区域内的报表数据,不得改变原报表格式和内容。为便于统计,省直管县报表由设区市一并汇总。省直管县财政监督机构应同时向省、市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六)报送报表的同时,还须附报表说明。报表说明反映以下内容:一是表一和表二中“其他”项目分类说明(包括表一和表二的第5、13、17、23、23行,表一的第11列和表二的第27、34列),报表中所有填入“其他”的横向和纵向内容与数字必须全部逐一进行说明;二是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要求说明检查查出问题和处理落实情况;三是表三“备注”一栏中机构高配和升格的数量的具体说明。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在报送财政监督工作总结、计划和报表的同时还要报送以下材料:
1、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2、内控制度建设,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数,实际开展数;制定内控制度数;举办内控制度培训班数及培训人数。
3、各县(市、区)财政监督机构主管局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版(ycczjd@sina.com)。联系人:叶琦,0795-3198625。
附件:1、2017年度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报表填报说明
2、2017年度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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