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安排,从10月30日开始进入交叉检查阶段。为完成好交叉检查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检查组一定要严格按照《宜春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11月6日前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同时,要做好线上填报系统中检查报表和汇总表的上传工作,并在11月8日前向市财政监督局报送检查报告和总结。
二、工作要求
1、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切实按照上级布置的检查内容做好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真实完整。
2、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保持廉洁、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加强沟通配合。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凡是检查组要求提供的资料,被检查单位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扰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宜春市预决算公开交叉检查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