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齐小乎报道 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业内人士认为,不断加大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力度,是我国政府践行低碳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而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既是培育市场的有效之举,也有利于推进相关公共设施建设。 “《办法》的出台正确、及时,非常好。”中国投资协会能源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杰认为,这对于即将开始实施的、由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将起到很好的准备和铺垫作用。同时,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车,势必会对充电桩、停车场、维修企业等配套设施建设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从而也方便了个人消费者的使用,进一步带动新能源车消费市场。 张杰表示,电动汽车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已经不单单指减少石油消耗,还包括促进电网平衡和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更多新能源车的使用,对于整个能源布局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另外,汽车行业是工业化4.0必争的阵地,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到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开发使用新能源车是我国实现‘弯道超车’的好机会。”张杰强调说。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廖正根认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是一种很大的扶持,会给社会带来明显的示范效应。作为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自主研发与生产的企业,该公司也有望从中受益。 几位新能源车使用者对记者表示,希望随着《办法》的出台,党政机关带头用车,新能源车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能再上一个台阶,相关配套设施能够加快完善,从而打消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50万辆,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均占全球50%,产销量、保有量、充电桩建成数量为全球第一。2017年1至9月,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80万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