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与环保产品的法律与政策规定,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鼓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产品的方式,促进环保、节能事业发展,一是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二是对纳入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优先或者按照列举的产品采购。2017年1—11月采购总数量509件(批),其中节能、环保产品数量314件(批),节能、环保产品占比61.7%。
宜丰县政府采购办 黄献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