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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财政局“四规范”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
信息来源:高安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17-12-21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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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及其他支出。同时,要求各做地主体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使用规定,在平衡做地成本后,专向用于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同时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的通知》,相关部门清理以前年度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严格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将竞拍保证金交入各级财政收费,实行专户管理。对土地出让金缴至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及时划入地方财政国库,杜绝截留、滞留土地出让金,坐支或变相截留、坐支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三、规范账目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与国土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票据流转、账目核对的运行监管机制,完善月度对账制度,定期对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检查,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

  四、规范出让金使用情况监管。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土地出让收益在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基础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高安市财政局 曾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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