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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政策
信息来源:社保科  更新时间:17-12-06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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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从20176月起,对领取生活补助的企业退休参战参试(含铀矿开采)退役人员,不再执行在个人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调整为每人每月按当年的参战参试人员补助标准615元发放生活补助。对部分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人员现行生活标准高于每人每月615元,仍按现行生活补助金额发放。待今后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标准超过其现行生活补助金额后,再统一按标准发放。

社保科  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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