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先行,全面建好农村公路。我市先从制度抓起,一方面出台实施意见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先后印发了全市村组公路民生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建设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三个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加强资金监管以发挥财政性资金效益,市财政局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绩效评价,并已申请列入2018年审计重点。2017年,市本级财政落实农村公路自然村和危桥改造配套资金8215万元。此外,为加大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专项推出交通扶贫政策,对于省级贫困村25户以上村组路全部列入实施计划,并再额外给予2万元/公里市级配套达到4万元/公里。
二是完善机制,全面管好农村公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健全路产路权保护工作,专门印发了《宜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村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17〕127号)文件,将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统一布署,联合执法,及时制止和查处超限超载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靓化公路。
三是强化保障,全面养好农村公路。积极推行“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市县财政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17年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1750万元,市本级配套147.05万元和300万元用于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四是提升服务,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我市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级,特别是樟树市、高安市、万载县、袁州区等地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和发展水平在全省居前列。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下一步围绕城乡交通一体化,充分挖掘市域内的特色产业,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