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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三确保一补贴一不准”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息来源:社保科  更新时间:17-11-22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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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主要内容是指,确保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补助比例不低于50%、确保县级公立医院已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贴纳入财政保障、确保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需要县财政补助的4%足额到位,对医院自主招聘人员的养老保险,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医院和财政各承担50%。一律不准县级财政调控医院收入用于抵补财政收入,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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